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30至8月10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13日8:00-8月14日18:00
考试时间:2023年8月15日
为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体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备案,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3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8日期间出生)。
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8.现役军人;
9.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本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本县2023年新招聘的特岗教师;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泸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xx.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30至8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登录2023年泸溪县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47.105.61.39/cn_hnsydwzp/index.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确认。报考人员须牢记网上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的重要依据。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可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受理凭证报名。考察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4)留学归国人员,可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5)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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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泸溪县白沙中学教学楼
3.现场资格审查携带资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未到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备份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13日8:00-8月14日18:00
(五)考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体局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内容:招聘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本学科知识和综合知识合卷,总分100分。本学科知识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综合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总分的2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8月15日。
考试地点:泸溪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拟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内容为试教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等有关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若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公示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备案及聘用登记入编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三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不得自行报考公务员及其它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本公告由泸溪县教体局、泸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4265969、4265960(泸溪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743-4265223(泸溪县教体局法规股)
附: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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