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各位考生:
2022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将于7月12日举行。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准备
1.主动纳入大数据管理。省外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2.健康状况自我监测。考生应做好考前连续14天健康监测,持续关注自己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下载打印《2022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和《2022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以下简称《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目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湘返湘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提前14天(即6月27日24:00前)到达湖南省内备考;在湖南省内的考生,考前14天不离开湖南,就地就近备考。考前所有考生应按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监测工作(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各地防控政策”、湖南省及娄底市卫健委、疾控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或咨询电话查阅了解)。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3.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所有考生于6月28日进行一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不需报送检测结果,疫情防控组可以通过大数据查询检测结果);考试当日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14天内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以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且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但不属于第三条“其他事项”中不允许参加考试情形的,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娄底市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
考生应留意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最好是在考试开始前24小时至12小时的时间段内在娄底市内完成核酸采集,以便在考前获得适时检查结果。
4.准备相关防疫资料。考生须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3天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二、参考要求
1.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
2.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参考证件、纸质准考证、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交《考生承诺书》和《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接受体温测量。
3.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48小时内湖南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第三条“其他事项”中所述异常情况的考生。
4.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5.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应急处置流程处理。
三、其他事项
1.有以下异常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提供《考生承诺书》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仍在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6月14日以后有国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
(6)6月28日以后有澳门红黄码区旅居史的;7月5日以后有澳门非红黄码区旅居史的;
(7)6月28日以后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下辖区县)旅居史的,或有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
(8)6月28日以后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9)6月14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10) 6月28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11)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2)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2.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和我市防疫最新规定,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考生违反规定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2022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2年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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